备孕大作战:孕前避免用药
准备怀孕的夫妻们,都应该要有“备孕期避免用药”的常识。
因为有些药物中含有致畸成分,可能会造成胎儿畸形。加上一些药物的未知性和在体内停留及发生作用的时间长,等到母体察觉时,可能已经对胎儿产生了不好的影响。
所以为了避免这些情况的发生,医生会建议备孕期间的准爸妈们都尽量避免用药,如果出现身体严重不适,也要在医嘱下科学用药,不可私自乱服用药物。
但是,如果女性在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怀孕的情况下误用了药,该怎么办呢?这是否意味着孩子就不能要呢?
不是的。因为不同时间用药,以及用药的成分不同,产生的后果也会不同。
孕4周内用药一般不会致畸
从末次月经第一天开始算起,28天(受精2周)之内,受精卵仅仅处于细胞分裂时期,还没到器官分化阶段,这个阶段,胚胎和子宫联系还不是特别密切,药物对胚胎影响力非常弱。因此,孕28天之内服药一般不会导致胎儿畸形。
根据国际上公认的理论,在孕4周内服用的药物,对胚胎的影响是“全或无”。
“无”即对胚胎无任何影响,仍然可以发育成为一个健康的宝宝。
“全”即在这段时间内误服了药物,药物导致胚胎停止发育,根据“优胜劣汰”的自然法则,直接出现流产。
所以,准妈妈是在这段时间内服用了药物,没有出现腹痛、不规则阴道出血等异常症状,在没有保胎的情况下,胎儿正常存活,就不用太担心胎儿的健康,可以安心保留。
致畸敏感期避免用药
受精后3—9周(孕5—11周),是胚胎各器官分化形成时期,对致畸因子高度敏感,又称“胚胎敏感期”,易受致畸因子的干扰而发生紊乱,导致各种类型的先天畸形。
在此时期不必用药时坚决不用,包括一般保健品、滋补药。可用可不用的,或暂时可停药的,也不要用。
如必须用药时,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尽量选择对胎儿影响较少的药物,而且尽可能避免在致畸敏感期使用。
误服药后,准妈妈应该怎么做?
如果准妈妈在用药之后发现自己怀孕了,应该仔细回忆服药细节,包括服用药物的名称,以及服用药物的次数和时间。然后及时去医院就医,将上述信息告知医生,让医生依此作为参考,选择适当的应对方案。
在致畸敏感期服药,处于高危妊娠状态的准妈妈,要进行产前优生咨询和产前诊断。
这些检查包括:在孕早期(11~13周)进行B超筛查,在孕中期(12~24周)进行彩超检查;孕中期进行唐氏综合征筛查、羊水穿刺检查、抽取脐血检查等等。这些后期措施能有效地发现胎儿畸形或发育异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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